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教学快讯 >> 正文
成长路上,法律护航
发布时间:2018-05-16

 成长路上,法律护航——瀍河检察院"法治宣讲团"走进洛阳市第一中学

大力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近年来,校园侵凌事件屡屡报道,令人震惊,为了预防校园伤害事件的发生,进一步让法制安全走进校园,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5月15日上午瀍河区检察院"法治宣讲团"走进洛阳市第一中学,开展"成长路上,法律护航"送法进校园主题活动之预防校园欺凌。 作为瀍河检察院的一张名片"法治宣讲团"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最富有朝气和梦想,世界的未来属于年轻一代"等系列讲话精神,在辖区内大中小学持续发力,将法治宣传全覆盖。 出席今天活动的领导和嘉宾,分别是:瀍河回族区人大副主任樊庆、瀍河回族区政协副主席梁学新、瀍河回族区人大法工委主任禹瑞、洛阳市第一中学校长卢明国、洛阳市第一中学党总支书记刘学鹏、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袁晓峰、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处长彭长春、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海建伟、洛阳市第一中学副校长梁伟、洛阳市第一中学副校长王长征和洛阳市第一中学副校长胡建伟。胡建伟同志致开幕辞,表达了对检察院进校园的热烈欢迎,号召广大学生认真聆听讲座并预祝宣讲活动取得圆满成功。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袁晓峰强调,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瀍河检察院将牢固树立"未成年人工作大有可为"的理念,为瀍河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海建伟介绍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法治宣讲团"的基本情况,各成员在台前与广大师生致意,并由洛阳市第一中学校长卢明国、党总支书记刘学鹏为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法治宣讲团"成员公诉局局长尚双辉、侦查监督局干警赵金峰两位检察官分别颁发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聘书。法治辅导员赵金峰检察官为大家做专题法律讲座《向校园欺凌说不》。 法制辅导员赵金峰通过鲜活的案例,有趣的动画视频,给学生们上了一堂翔实的法制课。赵金峰检察官首先给学生们简单介绍了检察院的功能并强调了宪法的重要性,之后进入主题向学生们科普了校园欺凌的定义以及现状,并带着学生们思考自己身边的欺凌行为,明确了在面对校园欺凌时该怎么做,该如何杜绝校园欺凌的发生,号召学生们一起,勇敢的向校园欺凌说不!最后,洛阳市第一中学校长卢明国作总结讲话。卢校长首先表达了对瀍河区检察院宣讲团全体同志的真诚感谢并给予了这次活动高度评价,同时希望同学们今后无论在校内还是校外都应遵法、守法,懂得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努力,齐心协力创建和谐校园,营造良好学习氛围,让法律和安全为我们的学习和成长保驾护航! 瀍河区检察院宣讲团开展的"成长路上,法律护航"送法进校园主题活动之预防校园欺凌取得圆满成功。相信,宣讲团的普法之甘霖,必定能够滋润一中每个学子成长的心田;普法之春风,必将吹绿我校的各个角落,使我校在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等工作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