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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2015年度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督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07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落实中共洛阳市委《关于加快实现洛阳教育事业发展大变样的指导意见》(洛发〔2015〕4号)精神,早日实现洛阳市政府教育三年大变样的工作目标,全面掌握我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情况,检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河南省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豫教科技〔2012〕147 号)文件精神情况,市教育局将抽调优秀学科教师、信息技术骨干等组成洛阳市教育信息化督查组,对全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5年7月至8月,各学校结合实际进行自查自评自纠;9月1日至20日,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市直学校进行全面督查,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所辖学校进行全面督查;9月21日至30日,市教育局对各县(市、区)督查工作进行考核和抽查。

二、督查对象

全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包括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公办幼儿园以及农村教学点。

三、督查内容

督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学校信息化工作情况、机构建设情况、学生信息素养培养情况、信息技术课程教学与评价情况、信息技术教研活动开展情况、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情况、“一师一优课”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学校教育信息化特色工作情况以及农村教学点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情况等。具体内容见《洛阳市2015年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督查表》(附件1)、《洛阳市农村教学点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情况统计表》(附件2)。

四、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督查工作,认真填写《洛阳市2015年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督查表》,并对照督查内容结合本校实际做好自查自纠自评工作,充分准备好汇报材料,同时提供相关资料、档案备查。

2、各督查组到学校后将通过实地查看、推门听课、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督查工作,对各学校提供的《洛阳市2015年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督查表》、汇报材料和督查情况进行审核、评估、反馈、完善、打分,相关材料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带回(含电子稿)。

3、各县(市、区)对农村教学点进行督查时,督查组务必要走到辖区内的每一个教学点,按照国家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的有关要求,结合教学点教学实际,耐心听课、认真座谈,仔细填写《洛阳市农村教学点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情况统计表》,切实掌握农村教学点师生对教育信息化的实际需求。

4、市直学校于2015年9月1日前要将《2015年中小学校电教中心人员登记表》(附件3)电子稿报指定电子信箱,纸质稿加盖公章后交督查组带回。各县(市、区)要于2015年9月20日前将督查结果、督查工作总结和辖区《2015年中小学校电教中心人员登记表》电子稿、《洛阳市农村教学点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情况统计表》电子稿上报市电教馆。

5、督查工作结束后,市教育信息化督查组将对全市督查情况进行统计和汇总,选出典型经验单位,由市教育局予以表彰。督查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和年度政府教育督导的必要内容之一。

五、联 系 人

市电教馆:张雷涛

联系电话:0379-65153015 ,15303798571

电子信箱:TZHET168@126.COM

 

附件:

http://lyjyj.ly.gov.cn/ckfinder/userfiles/files/洛阳市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2015年度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督查的通知.zip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