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3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0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直属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结合洛阳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13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贯彻落实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教基二〔2012〕4号)要求,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高科学保教水平;帮助幼儿教师和家长了解3—6岁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建立对幼儿发展的合理期望,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让幼儿度过欢乐而有意义的童年;在全社会树立科学的儿童观、教育观,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理解和支持学前教育的浓厚氛围,形成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活动主题
  学习《指南》,了解孩子。
  三、活动时间
  2013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四、活动方式
  围绕《指南》,集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广大幼儿园教师和家长学好《指南》、用好《指南》,学会把《指南》的教育理念转化为尊重孩子、理解孩子的实际行动。
      1.多渠道向社会宣传。各单位要把开展这次宣传月活动作为传播正确理念、宣传科学知识、争取社会支持的重要契机,地方各级教育部门、学前教育教科研机构和幼儿园要积极协调配合,积极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共同做好宣传月的系列宣传活动,把各项活动办出声势、办出特点、办出水平。一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指南》,可联系当地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采用滚动字幕、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宣传,各幼儿园要在园内张贴宣传标语。二是利用“六一儿童节”组织开展大型室外宣传活动,并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设立专题展板、印发宣传册、宣传单、现场解答幼儿家长问题等方式宣传国家和省、市学前教育政策、《指南》、科学育儿知识,同时邀请媒体予以报道。宣传月期间,市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举办“六一”儿童节集中宣传活动;打造《指南》云教育平台;邀请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学习《指南》情况。
      2.积极组织学习交流。各单位要围绕学《指南》、用《指南》,组织广大教师和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活动。积极推进《指南》实验区和试点园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经验交流活动,推广试点经验。多样形式组织教师和家长分享和交流学《指南》、用《指南》的经验体会。幼儿园在宣传月期间要组织全园教师集中学习《指南》,利用园本教研等形式,要求教师撰写学习笔记、进行集体交流,提高思想认识、提升业务水平。宣传月期间,市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举办洛阳市幼教沙龙活动。
      3.开展科学保教活动和育儿服务。一是省、市示范园、优秀园要发挥带头作用,可向本地幼儿园发起科学保教倡议活动。二是各幼儿园将《指南》印发给家长,保证家长人手一册;宣传月期间组织2次游戏活动开放日;组织1次全园家长开放日;召开1次全园家长会,覆盖所有在园幼儿家长,重点宣传《指南》理念和科学保教;以园为单位致家长一封公开信,主要介绍规范办园、科学保教和幼儿园科学办园理念;面向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性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指南》、解读《指南》,帮助家长理解《指南》的教育理念和教育内涵、各年龄段幼儿发展的基本规律和主要特点,引导家长学会认真观察了解孩子,充分尊重理解孩子,正确鼓励支持孩子。宣传月期间,市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幼教专家和优秀幼儿园园长、教师走进洛阳幼儿园巡讲活动。
      五、活动步骤 
    1.动员阶段(5月20日—5月25日);
    2.实施阶段(5月26日—6月15日);
    3.总结阶段(6月16日——6月20日)。
      六、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确保安全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幼儿园园要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各自特点,紧扣主题,认真学习并研究制订学前教育宣传月的实施方案和宣传活动计划(实施方案5月20日前以电子稿形式发至:ly63315701@163.com),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督促辖区内幼儿园全员参与宣传月活动,鼓励、动员每位幼儿家长积极参加宣传月活动。
要落实必要经费、人员和具体工作措施。市教育局成立以侯超英局长为组长、韩经权副局长、李姗红主任为副组长,基教科、学前教育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学前教育宣传月各项活动的策划、安排。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学前教育宣传月的各项工作。
      各单位在组织各项活动期间要通知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并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确保各项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
    (二)突出主题,营造氛围
各县(市)、区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学习《指南》、了解孩子”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学前教育教科研部门、相关学术团体、高等学校相关专业、幼儿师范学校和幼儿园的积极性,鼓励其利用专业优势,充分发动教科研人员、学生和幼儿园教师,积极参与和支持宣传月活动;联合新闻媒体跟踪报道相关活动,扩大宣传活动的影响,在全市形成学好《指南》、用好《指南》,坚持科学保教,关爱幼儿身心健康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科学规范,确保实效
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宣传月活动部署、落实进行检查和指导。县(市)、区教育局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宣传月活动进行检查。县(市)、区教育局要对宣传月系列活动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宣传活动的方向和具体内容符合国家、省、市关于规范办园、科学保教的政策规定。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育儿规律的错误倾向,严禁一些单位和个人利用宣传月名义开展商业性宣传和销售活动。
   (四)认真总结,宣传典型
各县(市、区)和各幼儿园要对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主要总结宣传活动的部署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要注意发现宣传月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及时予以宣传和表扬。宣传月期间,市教育局将开展“倾听孩子,共同成长”主题征文等系列评选活动。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于2013年6月20日前将本地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总结以电子稿形式报送我局民办教育促进中心学前教育科。
      联系人:邱  涛    田  洁   
      电话:63315701    13592051626   13937976070
      电子邮箱:ly63315701@163.com  
 
 
 
      201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