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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校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0

 各县(市、区)教育局,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市直各学校:

       我局于2011年印发了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洛阳市中小学校校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洛教监〔2011〕328号)。
      今年,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开展好“狠抓落实年”活动,积极构建干部作风持续好转、工作效能持续提升、教育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的良性长效机制,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和洛阳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教育政务环境。现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校务公开工作提出以下具体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把校务公开工作列入党的建设、政权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要紧紧围绕校务公开的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形成领导牵头、上下联动、各方参与、合力推进的校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校刊等制作宣传标语、办宣传栏等形式,加强对校务公开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原则的宣传,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教职工的参与度。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改进措施,切实推动校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明确责任,务求实效。要再次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并对《洛阳市中小学校校务公开实施细则》进行系统学习宣传;要再次对校务公开工作明确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提出具体要求,务求各项公开工作扎实开展,不走过场。
      四、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规定。洛阳市教育局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校务公开情况进行暗访和督查,把校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一并考核;把校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学校的综合考评体系,作为申报示范中小学校、文明学校、星级学校的重要评估内容。对违反实施细则的学校,将根据规定进行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