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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教育局关于遴选河南省中小学名师培育对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02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中原名师培育工程的通知》(教师〔2013〕466号)精神,现将我市遴选省级中小学名师培育对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河南省中小学名师培育对象从省级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骨干教师中遴选(已授予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名师称号的不再推荐),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师德和较强业务能力。
2.具备较高学历和高级职称。
3.获得省级骨干教师荣誉称号2年以上(发证日期在2011年6月底以前),并较好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在本专业教师中有一定知名度。
4.身体健康,年龄男不超过50周岁、女不超过48周岁。
(二)业绩条件。
1.近5年(2008年1月以后,下同)来在地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评比中获一等奖以上,或被地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实施素质教育先进教师;
2.近5年来承担过地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实践项目的课题研究,或在CN刊物上发表过一篇以上有一定水平的论文,或在地市级及以上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一等奖以上奖励,或参与编写过有关教材或专著,并公开出版发行;
3.近5年来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中小学教师教育专家、师德标兵、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以及省特级教师、学术技术带头人等荣誉称号者。
二、推荐名额
偃师市、伊川县、宜阳县各推荐6人(高中1人、初中2人、小学2人、幼儿园1人);其他县各推荐5人(高中1人、初中1人、小学2人、幼儿园1人);洛龙区、涧西区、伊滨区各推荐4人(初中1人、小学2人、幼儿园1人);其他区3人(小学2人、幼儿园1人)。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按下列方式推荐:教职工在150人以上的推荐2-3人,教职工在149人以下的推荐1—2人。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各单位要将遴选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省级骨干教师,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
2、学校和县(市、区)教育局推荐。对申报人员的师德和业绩要严格把关,根据业绩条件和德才表现,采取公开、公正、公平的方式择优选拨推荐。
3、市教育局遴选。根据各单位推荐的人员,市教育局根据业绩评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培养推荐对象。
四、遴选原则
1、严格条件,注重质量。各县(市、区)要依据省名师培育对象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遴选人员,首先把符合条件的人员推荐上来;在未完成推荐指标的情况下,也可择优推荐业绩条件符合其中两条的人员(市直学校须严格依据条件推荐)。为了加强名师的梯次建设,此次省名师培育对象,市级名师优先推荐。
2、统筹兼顾,促进均衡。遴选培育对象时,兼顾示范性学校和非示范性学校,不得过度集中在个别学校;兼顾城市学校和农村学校,长期坚持在农村边远学校并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的,要优先遴选;兼顾不同学段、不同学科,适当照顾薄弱学段和薄弱学科。
3、阳光操作,公平公正。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操作,市教育局遴选结果将在洛阳教育城域网上公示。
   五、报送材料
河南省中小学名师培育对象按一人一档建档。申报时需报送下列材料:
(1)河南省中小学名师培育对象登记表2份(见附件1);
  (2)身份证;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4)最高职称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
(6)上周期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7)河南省骨干教师证书;
(8)近5年来获得省级及以上各类培训合格证书;
(9)近5年来地市级及以上获奖证书、科研课题立项或结题证书;
(10)河南省中小学名师培育对象推荐汇总表1份(见附件2)。
(11)河南省中小学名师培育对象获奖证书清单1份(见附件3)
以上材料(2)—(9)项各送原件1份、复印件1份,原件待审查后退回。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遴选河南省中小学名师,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教育改革和发展优秀人才的重要举措,也是壮大我市优秀教师队伍、加强名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积极做好省名师培养对象的遴选和推荐工作。同时,要以此为契机,认真总结2008年以来中小学名师培育工程实施工作的经验,根据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的现实需求,针对教师不同的成长阶段和规律,安排好今后名师、骨干教师培育的有关工作,致力于教师的专业化成长。
(二)坚持原则。要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进行遴选推荐。确保将德才兼备的优秀省级骨干教师推荐为省名师培养对象。
(三)按时上报。此次遴选的为2013年—2015年培育对象,遴选确定后根据省教育厅的安排分批培训。由于时间紧,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迅速有条不紊的展开工作。县(市、区)推荐工作请务必2013年6月17日前完成,并在一定的范围内公示,6月19日上午12点前将推荐人员及相关材料以县(市、区)和市直学校为单位报市教育局师训科,过期视为放弃。
(四)统筹发展。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要继续做好名师、骨干教师培育和全员培训工作。要根据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和教师队伍梯次结构建设的有关要求,统筹当地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争取到2020年基本实现所有中小学都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其中省、市两级骨干教师占教师总数的10%左右。
联系人:朱波,电话: 63256109,邮箱:lyjyjsxk@163.com
 
附件:1.河南省中小学名师培育对象登记表
  2.河南省中小学名师培育对象推荐汇总表
    3.河南省中小学名师培育对象获奖证书清单
                      
 
 
2013年6月13日